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湘科函〔2019〕45号
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我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高企认定实施常年申报,2019年高企认定评审分三批次进行,第一批认定评审时间为5月16日,第二批为7月16日,第三批为9月16日。
二、认定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八项条件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详见附件《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知》。
三、认定程序
(一)注册登记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高企认定条件的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注册,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申报材料和《企业注册登记表》。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二)系统申报
申报企业根据《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规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所有认定申报材料。企业应利用8M的附件上传申报材料,重点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专项报告等主要证明文件。
(三)核实初审
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后,提交辖区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初审推荐。各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在认定评审时间节点前完成初审推荐,并将推荐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公函及名单统一报送省认定办受理。长沙地区可由县市区科技局直接报送企业申报材料。
(四)认定评审
2019年高企认定评审工作分三批次进行。省认定机构对各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推荐企业进行受理,组织专家认定评审、技术和财务核查,将审核认定评审结果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全国高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其他要求
1.各级科技局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高企申报材料核实和初审推荐工作,按照2019年高企认定评审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要求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高企认定申报工作。
2.各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协商合作,面向拟申报认定企业,分层、分类组织开展高企认定政策和专业技术宣讲培训,扎实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申报指导工作。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