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①.文字作品;
②.口述作品;
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④.美术、摄影作品;
⑤.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⑥.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⑦.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⑧.计算机软件;
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1、著作权是依法而产生的。
2、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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